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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希尔中文网站,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印发《中共铜陵威廉希尔中文网站,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的通知
铜校办〔2020〕 16号
发布时间:2021-12-22 来源:组织人事处 作者:

机关党委、各处室:

2020年4月17日校委会议研究,重新修订了《中共铜陵威廉希尔中文网站,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专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办法》

附件2:《专兼职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中共铜陵威廉希尔中文网站,英国威廉希尔公司:校务委员会

                                         2020年4月17日

 

 

 

 

 

 

中共铜陵威廉希尔中文网站,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原则,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向工作量大、任务重的岗位倾斜,向任劳任怨、成绩突出的同志倾斜,打破“大锅饭”,不搞平均主义,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总体设计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用于考核基本工作量,与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30%按工作和业绩分配。

三、分配方案

(一)专职教师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用于考核基本工作量,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全额发放,基本合格的发放80%,不合格的不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按业绩分配。其中:

1)需要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每少1课时,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减75元。授课效果同绩效挂钩,教学测评优秀的按校相关资助政策执行。

2)需要完成科研基本工作量。未完成科研基本工作量的,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减750元。

3. 根据《威廉希尔中文网站,英国威廉希尔公司:进一步规范考勤管理的通知》要求,专职教师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必须执行考勤规定,违反规定的按本办法有关坐班制条款扣减绩效待遇。

(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含兼职教师、图书管理人员、政工师)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用于考核基本工作量,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全额发放,基本合格的发放80%,不合格的不发放。

2.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30%按业绩分配。其中:

1)需要完成科研基本工作量。未完成科研基本工作量的,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减750元。图书管理人员和政工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与兼职教师同等要求。

2)需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3)本项考核额度的60%由其在所在处室日常表现和履职情况确定。有本类考核对象的处室应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办法,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提交校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实施,并交组织人事处备案)。年底将考核打分结果提交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按得分比例核算。

(三)其他事业人员(含事业管理人员、工勤人员)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用于考核基本工作量,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全额发放,基本合格的发放80%,不合格的不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30%按日常表现和履职情况分配。方案如下:

1)需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2)本项考核额度的100%由其在所在处室日常表现和履职情况确定。有本类考核对象的处室应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办法,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提交校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实施,并交组织人事处备案)。考核打分结果提交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按得分比例核算。

四、相关要求

1.专兼职教师违反《讲台规则》,按责任事故问责,当年度教学工作量按0分计。

2.上班经常迟到或早退;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或活动的;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经校委会研究扣减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未经批准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不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有关人事规定处理。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超过批准的病、事假天数且未履行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3. 无故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在履职过程中,因过错造成财产损失、或影响工作顺利开展、或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的,经校委会研究扣减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后果较为严重或影响较为恶劣的,不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4.经校委安排,全脱产参加外出培训、挂职2个月及以上的,按脱产时间折算教学基本工作量,科研工作量据实核算。当年度全脱产从事驻村扶贫工作的,不参加考核。

5.新进人员设定1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不考核教学和科研基本工作量。

6.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的(截止考核年度1月1日),不参加考核,但必须服从校委和处室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7.当年岗位发生变动且分属不同类别时,若某一岗位任职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按另一岗位考核;除此之外,一般按实际工作岗位和时间分段核发。

8.因病因事无法正常工作累计超过3个月的,绩效工资按60%发放(本办法只涉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对平时工资的扣发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30%发放。

9.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休假且在2个月及以上的,考核教学、科研工作量时按休假时间折减,但不计入超课时。

10.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不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11.违反法律和道德,造成较为恶劣影响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组织领导和相关机制

1.建立领导机制。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常务副校长任组长,校委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

2.建立工作机制。组织人事处负责牵头协调;教务和学员管理处负责核定教学基本工作量,统计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和教师课堂考勤情况,并向组织人事处提供未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人员、应减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情况;科研管理和服务处负责核定科研基本工作量,统计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并向组织人事处提供未完成科研基本工作量人员、应减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情况;机关党委负责考勤,负责每月公示打卡考勤记录及迟到、早退、缺勤情况,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交组织人事处备案;培训处负责向教务和学员管理处提供威廉希尔中文网站,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和研究生班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和各班次授课人员课堂考勤情况;各处室负责本处室事业人员的日常表现和履职情况考核,并向组织人事处提供打分结果;组织人事处每年底根据各处室提供的考核结果,核算奖励性绩效工资。

3.建立公开机制。对考核各个环节相关情况,被考核对象均可书面向相关职能处室申请公开。相关职能处室应当依申请主动、全面地提供信息,既包括申请人信息,也包括利益相关人信息,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建立申诉机制。被考核对象对考核办法、考核过程或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组织人事处递交书面申诉,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组织人事处报请领导小组审定。

5.建立约束机制。各处室必须定岗定责,坚持原则,严格考核。做好人、提供虚假数据或证明的,对处室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诫勉谈话,并责令整改;个人弄虚作假或出现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严肃问责,扣罚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并予以通报。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政策自行废止。

本办法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和学员管理处、科研管理和服务处、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附件1:

专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办法

 

为做好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发,根据《中共铜陵威廉希尔中文网站,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暂行)》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核定对象

全体专兼职教师。专职教师指在教研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教师指不在教研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教学基本工作量的核定

1.教学基本工作量一年一定,按每学年实际发生的主体班次(市委组织部调学班次)培训总课时(不包括外请教师的课时),除以全体在职专兼职教师在主体班次授课人员总人数所得的平均课时量,确定为教学基本工作量。

2.专兼职教师在党校研究生班授课,按省委党校规定的课时量统计课时,给予每课时75元的资助,并按实际发生教学课时的50%折算教学工作量,但不计入基数,统计超课时时予以扣除。

3.在市委中心组授课(本人申报,教务处核定)及校委领导安排校内外授课(机关党委统计)的课程计算教学工作量,不计入基数。

4.专兼职教师完成本职工作后在研究生班担任班主任,每学期计14课时;双休日、节假日(研究生教学日)出满勤的研究生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学期计7课时。以上列入超课时资助,不计入基数。

5.专兼职教师承担非组织部调学的社会班次教学任务,按6课时/半天计超课时,不计入基数。

6.专兼职教师完成本职工作后,异岗(研办工作人员担任教务处承办班次“两员”工作认定为异岗兼职)在党校各类班次(不含研究生班)担任组织员工作,学制一周(含一周)以内计2课时,学制2周(含2周)以内的计4课时,学制一个月及以上的,计8课时,学制二个月及以上的计10课时;担任辅导员工作,按组织员课时量的一半计算,按超课时资助,不计入基数。其他异岗兼职事编人员参照执行。

7.专职教师脱产培训或脱产挂职锻炼2个月及以上的,经考核合格,按脱产时间折算教学基本工作量,但统计超课时予以扣除。

8.专职教师实际完成的教学课时达到教学基本工作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教学考核基本工作量;未完成的,每缺一课时扣75元。

9.兼职教师按相关规定完成所在处室本职工作,经考核合格,视同完成绩效工资考核的教学基本工作量;承担主体班教学任务,按实际授课总课时的50%给予超课时资助。

10.在主体班安排的现场教学、实训式、案例式、结构化研讨等教学创新活动,主讲教师每人每半天4课时;实际参加教学活动的团队其他专兼职教师每人每半天2课时;其他人员(不含参公人员)按教学助理的标准予以每人每半天2课时资助。

11.新进教研人员设定1年过渡期,过渡期不参加考核,过渡期满与专兼职教师同等考核。

12.专兼职教师完成的教学课时进行相应的扣除后,超课时工作量按每课时75元予以资助。

13.专职教师在完成科研基本工作量基础上,超额完成的科研工作量,可以按相应标准折算教学基本工作量。具体折算标准是: C类论文及市级重点课题(具体见目录)折算20课时,A或B类论文及省级规划课题、省领导圈阅课题折算40课时,国家级规划课题折算60课时,A且B类论文及国家级重点规划课题折算80课时。

14.专兼职教师实际完成的教学课时超过基本课时量的部分,可以按上述标准折算科研基本工作量。

三、考核机构

学校成立教学工作量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校长兼任,考核组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培训处、机关党委、教研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督促各责任处室及时、准确、全面记录专兼职教师的教学活动,审核责任处室提供的相关依据,最后由教务处计算出专兼职教师年度教学工作量报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2:

专兼职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为规范科研绩效考核工作,经报校委会研究同意,对《中共铜陵威廉希尔中文网站,英国威廉希尔公司:专兼职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试行)》进行如下修订。

一、基本工作量

1.专职教师基本工作量

1)具有正高级职称(含内聘为正高级)的专职教师每年完成公开发表C类及以上论文1篇(第一作者,下同)、完成咨政报告1篇(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下同;咨政报告涵盖市情增页、市情专版、市情专栏和市软课题等决策咨询类成果)、完成课题1项(主持人或执笔人,下同);

2)具有副高级职称(含内聘为副高级)的专职教师每年完成公开发表论文1篇、完成咨政报告1篇、完成课题1项;

3)具有中级职称(含内聘为中级)的专职教师每年完成公开发表论文1篇,完成咨政报告1篇或完成课题1项;

4)具有初级职称(含内聘为初级)的专职教师每年参与完成发表论文1篇或完成咨政报告1篇或完成课题1项(无需第一作者或主持人或执笔人)。

2.兼职教师基本工作量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含内聘为副高级及以上)的兼职教师每年完成公开发表论文1篇,参与完成咨政报告1篇或完成课题1项(无需第一作者或主持人或执笔人);

2)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含内聘为中级及以下)的兼职教师每年参与完成发表论文1篇或完成咨政报告1篇或完成课题1项(无需第一作者或主持人或执笔人)。

鼓励科研出精品。专兼职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课题立项(以办学质量评估的认定为标准)、发表A或B类论文、公开出版专著、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以上肯定性批示成果之一的,视同完成年度科研基本工作量。

二、要求与说明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2.成果字数

报纸不得少于1500字(800字以上,少于1500字的,计算工作量,资助减半),咨政报告字数不限。

3.网站论文

在主要新闻网站和学术网站登载的文章必须是理论文章(含调研报告),且字数在2000字以上。10大网站仅限于主站网页,不包括地域性分站或分页。

4.市校课题

1)市级课题包括市重点课题、市软课题、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究中心课题(市领导圈阅课题)、国家部委子课题、省委党校课题、省行政学院课题、省社会主义学院课题、省教育厅课题和省社科联课题。

2)校级课题包括一般课题(含市情增页课题、市反腐倡廉研究中心课题、校工作研究(应用)课题)和重点课题(教研咨一体化课题、蓝皮书课题、校委指定课题)。

5.处罚措施

对于未完成科研工作量的专兼职教师,扣罚750元,不得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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